宋代名臣司马光一生珍视诚信,其胸襟光明磊落、为人直率坦荡,无论是为官、治学还是处世,始终秉持诚信之道。司马光认为,“夫信者,人君之大宝也”,他曾自我评价:“平生所为,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。”正因为这样,在历史上司马光曾与孔子、孟子一起,被奉为儒家三圣。《宋史》评价司马光“德之盛而诚之著也”“诚心自然,天下敬信”,清人陈宏谋也赞誉司马光一生“以至诚为主,以不欺为本”。
司马光笃奉诚与信,并非与生俱来,而是有着刻骨铭心的童年记忆。据宋人邵博的《闻见后录》记载,司马光五岁那年,有人送来一些青胡桃,他和姐姐想吃,却剥不开皮。姐姐有事走开后,家里仆人用热水烫开了青皮。不一会姐姐回来了,问他是谁想出的办法,司马光逞能说是自己。事情的经过正好被司马光的父亲看到,他厉声斥责了司马光。严厉的批评让幼年的司马光记忆深刻,“光自是不敢谩语”。
司马光家中有一匹良马,其性情温顺、毛色纯正、高大有力,但是每到夏天会患肺病。司马光在生活中非常俭朴,时常拮据,为补贴家用,司马光不得不忍痛割爱,让仆人将马牵到集市上卖掉。司马光一再叮嘱仆人,卖马时要将马有肺病这件事告诉买家。仆人说:“马患肺病别人从外表又看不出来,为什么要主动告诉买家呢?若提前说了,怎能卖得好价钱?”司马光正色道:“卖马事小,诚信事大,岂能因贪利而损名?”于是仆人照实卖马,集市上的人都赞扬司马光为人诚实。
不仅在生活中,在朝堂政事上,司马光也是奉诚信为宝,公私分明,不计恩怨,也从不回避自己应承担的责任。司马光与政敌王安石之间的交往,或许更能体现他的诚与信。司马光说:“光与介甫,趣向虽殊,大归则同。”他与王安石政见不同,也都是正面辩论。私底下,二人相互敬重,从不诋毁对方。1086年5月,王安石去世。噩耗传来,司马光深为悲憾。他担心王安石可能会遭受小人的鄙薄和诋毁,立即抱病作书,告诉右相吕公著:“介甫文章节义,过人处甚多……不幸介甫谢世,反复之徒必诋毁百端,光意以谓朝廷宜优加厚礼,以振起浮薄之风。”朝廷根据司马光的建议,追赠王安石为太傅。
宋仁宗嘉祐年间,司马光应庞籍的征召,出任并州通判。在他受庞籍的派遣考察麟州屈野河以西筑堡一事时,司马光上报修筑堡垒可以保护边界安宁,不料筑堡的官兵千余人大部被西夏军围歼。御史来查案时,司马光已接到回朝任判吏部南曹的命令,庞籍为了让司马光能够回朝上任,便一人承担下责任,这使得司马光心怀愧疚、自责不已。他接连上《论屈野河西修堡状》《论屈野河西修堡第二状》以主动担责,要求处分,但两状均无批复,司马光只好在上朝时向朝臣们逐个解释,“言之切,口几流血”。最后,司马光还直接只身前往中书省和枢密院以求降罪,执政大臣的答复是:御史未给你定罪,何言降谪?这让司马光寝食不安、夜不能寐,常猛拍床板以痛悔。
对于人人皆向往的高官厚禄,司马光也是实事求是,不违心趋附。对于适合自己并能够胜任的职务,他毫无保留尽忠职守;反之,对于不胜其任的职位,即使官阶再高、俸禄再多,司马光也决不接受。
嘉祐三年(1058年),有宦官来司马光府上宣布敕令,擢升司马光为首都开封府推官,赐五品服。司马光却认为自己“实非所长”,并写下《乞虢州状》,请求辞去开封府推官这一人人艳羡的高职。皇上御批四字:“不许辞免。”司马光接着又写了第二状、第三状,但都被驳回。为缓解内心的愧疚,他特地请假回乡扫墓。
司马光四十四岁时,擢升为知制诰,但司马光不愿就职,他认为这一差事并非他之长。为此,他在嘉祐七年(1062年)三月连上九次《辞知制诰状》,说明自己不适宜任此职务。
司马光晚年时,正值哲宗年幼,皇太后想授司马光为门下侍郎,但他却辞谢道:“龄发愈衰,精力愈耗。”
苏轼这样评价司马光:“公忠信孝友,恭俭正直,出于天性。自少及老,语未尝妄,其好学如饥之嗜食,于财利纷华,如恶恶臭,诚心自然,天下信之。”在司马光的老家陕州及其著书十多年的洛阳一带,如果谁做了坏事,人们就会批评他:“难道你就不怕司马光先生知道吗?”这可谓是历史对司马光诚信的真实评价与褒奖。